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苍**马站镇雾城沙滩太阳伞及桌椅一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1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5-25 |
出租标的地址
| 苍**马站镇雾城沙滩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林女士|联系电话:178****671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苍**马站镇雾城沙滩太阳伞及桌椅一年经营权 |
| 计量单位 |
组 |
所在地 |
苍**马站镇雾城沙滩 |
| 型号 |
雾城沙滩太阳伞、桌椅一组(包括一伞、一桌、四椅) |
数量 |
90.0000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除太阳伞及桌椅外的设施、设备。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指定的具体区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标的物均按实际现状交付,如遇数量等与实际移交有差异时,应以实际交付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0260 |
| 联系地址 |
**省**市苍**马站镇232省道与渔寮支****中心三楼301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1.62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起始价为31.62万元/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按照规划用途,经营权限仅限指定区域内的太阳伞、桌椅租赁服务,严禁超出该经营范围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10%取****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2.租金支付方式: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相关证****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若承租方需采购新的太阳伞、桌椅等经营设备,设备的款式、规格、颜色、材质须提前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采购。 5.针对出租方安排的各类接待工作(含公务接待、检查接待、游客咨询接待等),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6.承租方经营权限仅限指定区域内的太阳伞、桌椅租赁服务,严禁超出该经营范围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妥善保管太阳伞、桌椅等全部经营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善、人为损坏或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损毁的,承租方须按设备实际价值(或双方约定价值)照价赔偿,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相应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8.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出租方指定的具体区域摆放太阳伞、桌椅,明确摆放间距和排列规范,不得擅自超出指定区域摆放,不得占用沙滩通道、救生区域及其他公共区域,不得影响沙滩整体美观和游客通行。 9.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清晰、醒目的价目表,明确标示太阳伞、桌椅的租赁单价、计价单位、租赁时长及相关收费标准。 10.承租方须每日清理经营区域卫生,将垃圾统一送至出租方指定垃圾堆放点,维护沙滩环境整洁。 11.经营场所水电费及物业费、清洁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2.经营使用沙滩范围以标的以出租方实际交付为准,按现状交付使用。 13.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4.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等,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环保、安监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竞得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承租方的需求等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也有竞得人自行承担。 15.租赁期间,经营权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16.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收回该标的经营权,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搬离该经营场所,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剩余未使用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7.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竞买方合法权益。各意向竞买方在参加租赁资产竞买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竞买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竞买活动,竞买结果将不予以认定,****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竞买方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竞买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18.严格遵守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承租方法人代表系安全经营责任人,全面负责该标的安全经营工作。。 |
| 租期 |
1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6.5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17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下午5时止 3.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下午4时止 4.资产展示安排:标的所在地 5.交易机构咨询电话:178****6711 6.看样及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0260 7.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林女士 |
电话 |
178****671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车站大道328****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林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9080 |
| 手机 |
178****6711 |
附件(6)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