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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洁瑞****公司****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开展了**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于2026年4月17日组织开展了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现对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曲小龙/159****663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