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校区食堂南侧1-13号门面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2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3)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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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56672.00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7-10 | |||||||||||||||||||||||||||||||||||||
| 评估机构 | ****房地产****公司 | |||||||||||||||||||||||||||||||||||||
| 租金底价 | 156672.00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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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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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湘谊房评字(2025)第7K05SW 号。评估报告置****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对校内环境等可能影响门面经营的因素进行充分调查,**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联交所不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 2、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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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时间超过一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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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需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期满确定没有新的意向承租方后,需经出租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后按照挂牌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方和成交租金。出租方自审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联交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报价——一次报价,报价不低于出租底价且为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报价为成交价。承租方应当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该《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优良信誉,2023年至2025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须出具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6、【品牌要求】: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经营品牌为**性/****超市****便利店,为著名或驰名商标,****超市****便利店在**市已开设门店不少于20家(意向承租方报名时****超市****便利店商标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含商标品牌信息的门店定位图片、门头照片)。 7、租金按年度缴纳。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8、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原内部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如无扣除承租押金和安全保证金的任何事项,承租押金和安全保证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退场后15天内无息返还。 9、如承租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出租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超市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租、分租、联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物业结构、毁损物业设施。如装修物业,需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或者非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保持物业完好,物业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自动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对此有权利主张,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对价要求。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汪女士,185****5623 (工作时间内,请提前一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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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5-18 09:00:00 至 2026-05-29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 3、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非失信、非严重违法证明材料(交易要求第5条相关要求) 4、著名或驰名商标证明材料(交易要求第6条相关要求) 5、**市已开设该品牌门店不少于20家(提供店铺营业执照、含商标品牌信息的门店定位图片、门头照片)(交易要求第6条相关要求)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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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5-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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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一次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以**联交所通知时间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 服务费 | 本次出租,出租方及承租方应向**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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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超市).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58****2713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汪玲 185****5623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