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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2MAA7ECA71Q | 建设单位法人:谭舒月 |
| 庄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区 |
| 福利路1号立交**北面(矮山塘文化综合楼) |
| ****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壮族自治区**市**区福利路1号立交**北面(矮山塘文化综合楼) |
| 经度:110.289870 纬度: 25.32657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8 |
| 市环秀审〔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2MAA7ECA71Q001Z |
| 2026-0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2MAA7ECA7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2MAA7ECA71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6-01-02 |
| 2026-0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5 |
| 2026-04-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2832 |
| ********医院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后由原有的15张床位增至180张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建设病床60张 |
| 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为患者提供询医治病服务,患者根据不同需求跟病症选择相关科室进行面诊或住院治疗等服务,经相关治疗后,治愈患者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主要是为患者提供询医治病服务,患者根据不同需求跟病症选择相关科室进行面诊或住院治疗等服务,经相关治疗后,治愈患者出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行雨污分流,雨水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产生的****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应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栅渣、****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置。医疗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危废的规定,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生活垃圾收集点喷洒除臭剂。 根据******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 项目未设置发电机,无此项废气产生。 项目施行雨污分流,综合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根据******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医院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敏感点项目北面居民楼外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施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包装材料已送至指定的堆放点存放。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处置。 项目无厨余垃圾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相关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已按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0302MAA7ECA71Q001Z。 项目不启用食堂,无食堂废气、食堂废水、厨余垃圾产生,未设置发电机,无发电机废气产生。该项不属于重大变动。 |
| 项目不启用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5 | 0 | 0 | 0 | 0 | 3.5 | 0 | |
| 2.46 | 0 | 0 | 0 | 0 | 2.46 | 0 | |
| 0.12 | 0 | 0 | 0 | 0 | 0.12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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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 ****处理站 | 悬浮物:16mg/L,动植物油:4.1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2.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6mg/L,氨氮:3.834mg/L,粪大肠菌群:1100MPN/L,pH值:7.1-7.4无量纲,总氯:5.15mg/L,石油类:1.46mg/L,化学需氧量:77mg/L,总氰化物:ND,挥发酚:0.0058mg/L,色度:4倍 |
| 1 | 喷洒除臭剂 | 氨、硫化氢、氯气、甲烷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浓度限值(硫化氢≤0.03mg/m3,氨≤1.0mg/m3,氨≤1.0mg/m3,氯气≤0.1mg/m3,甲烷≤1%);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定期喷洒除臭剂 | 硫化氢:ND,氨0.363mg/m3,氯气:0.04mg/m3,甲烷:0.0002%,臭气浓度:<10 |
| 1 | 墙体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已建设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在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 1 | ****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若发生泄漏,会污染周边的土壤,进而下渗污染地下水,因此建设单位应防渗防漏,避免有破损,引起废水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情况发生。 项目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进行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 已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
| 1 | 产生的施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建筑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指定的堆放点存放。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栅渣、****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置。医疗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危废的规定,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项目施工期施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包装材料已送至指定的堆放点存放。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处置。 项目无厨余垃圾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相关环卫部门处理。 |
| 1 | 项目所在地块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周边并无原始植被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生态保护区域。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不存在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因此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影响。 | 已落实 |
| 1 | 本项目作为一个功能单元来分析,其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0.01002<1,则风险潜势判定为I。因此,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 已落实 |
| 依托原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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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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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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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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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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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其他对策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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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