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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招标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为我校******操场项目的施工提供招采购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等,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及合同签订等全过程。标书代写
二、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从事涉及招标业务合同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机关、****中心****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套,于2026年05月19日12时前到****当面提交,同时应提交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武老师 138****2323
四、中选通知
本次采取择优录取方式,****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被中选代理机构将在****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为期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启动招标采购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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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