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18日3个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锦州-黑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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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5月18日3个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8 09: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省**市**县新立屯镇**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霞飞路68号,建设单位:****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思熠****公司。

年产5万立方米矩形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省**市**县大虎山街道**子村,建设单位:**县****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思熠****公司。

公示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5月22(5个工作日)。公众参与情况:2026年5月22****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1.项目概况:

****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

本项目为机制砂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项目备案证明”(锦黑发改备字〔2026〕4号)。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措施:

1、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抑尘、物料堆放防尘网遮盖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排放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标准浓度限值。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不会对当地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3、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后回填,不可回填的收集后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4、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应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强化噪声源的管理和治理,夜间禁止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值要求,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投料、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破碎、球磨工序采取喷淋设施进行抑尘,抑尘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堆存过程及车辆运输过程采取洒水抑尘、道路硬化、原料库、成品库全密闭设置等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洗砂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砂废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相关标准要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厂区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经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报告表”中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5.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项目概况

****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霞飞路68号,该项目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措施:

1、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文明管理,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扬尘的产生,防止区域环境空气中粉尘污染,确保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黑****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中不应掺杂施工过程中其他污水,仅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当地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厂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在施工作业中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生物质蒸汽锅炉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经沉淀****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黑****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报告表”中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3.项目概况

年产5万立方米矩形槽项目。

本项目位于**市**县大虎山街道**子村,该项目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措施:

1、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文明管理,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扬尘的产生,防止区域环境空气中粉尘污染,确保场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用,不外排。

3、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村镇指定垃圾转运站,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4、在施工作业中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运输道路地面硬化,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并进行遮盖封闭,道路洒水抑尘;原料库封闭,设置雾化喷淋系统抑尘;物料输送采取密闭方式;投料工序半封闭设置,粉尘经雾化喷淋+集气罩侧吸集后,与搅拌工序废气一同由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生物质蒸汽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净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逸散。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噪声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报告表”中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16-****006,0416-****030(审批股)

****环境局**分局

2026年5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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