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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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招标公告编号: I130********454****1001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6-05-18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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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09:00 2026-06-10 09:00

******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6】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7197.67万元;建设规模:******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主要包括9个城郊融合型村庄:赵庄、西石庄、锚营、扒营、东巴营、北贤邱、南贤邱、试炮营、张董牛,采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收集**和灰水,雨污分流。污水纳管量498m3/d,建设污水干管长度约20.41km,检查井2531个,并配套建设污水支管及入户管,完善污水系统建设。7个混合分散型村庄采用相对集中生态处理+分散治理+**化利用组合治理模式,135个农业集中型村庄采用相对集中生态处理+**化利用组合治理模式。厕所**、盥洗灰水分离治理,厕所**通过改厕实现**化(户化粪池:沉淀和厌氧发酵;公共无害化大三格化粪池:收集储存和二次沉淀发酵;****中心:生产沼气和有机肥,实现**化利用)。本次治理主要涉及盥洗灰水和初期雨水。充分利用现有沟渠和坑塘,建设盖板集水渠分区收集污水,依托现有地形地势建设曝气生物净化塘生态处理污水并储存尾水;个别分散农2户采用分散式处理+**化利用模式,建设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行农田灌溉等**化利用。共建设曝气生物净化塘254座,设计处理规模共计17985m3/d,建设主集水渠长度约252.33km,并配套建设支集水渠及入户管。建设改良式化粪池24座,弃流井254个,防护栏49697m,警示牌762个,灌溉提升泵254个,农用帆布水带12700m ,建设地点: **市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40 万元。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45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4.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其他为列明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4%。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 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单位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 。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8 09:00至2026-05-25 17:00(**时间,下同),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zi. hebei. 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0 09:00,地点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zi. hebei. gov.cn/hbggfwpt/)。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8.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通****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8.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com/ggzyxj.html(CA证书办理咨询热线:****073355);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8.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zi. hebei. gov.cn/hbggfwpt/)获取。电子标服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或****提出,招标人:****,地址:**市育红街6号,联系人:赵彦超,电话:0311-****3812,电子邮箱:****@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西路旭弘大厦,项目负责人:井志伟,项目负责人电话:156****1103,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井志伟, 联系电话: 156****1103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辛****服务中心

电话:0311-****2428

电子邮箱:****@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本项目仅需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标书,“**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免费使用。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育红街6号 地址: **市**西路旭弘大厦
邮编:

052360

邮编: 061011
联系人:

赵彦超

项目负责人: 井志伟
电话:

0311-****3812

项目负责人电话: 156****110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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