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具备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
根据业务需要,为保障我局拟委托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前价值评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管理部门完成登记,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且经营状态正常;
(二)具备对应标的类型的评估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行业处罚或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拥有熟悉该领域评估的专业执业人员,且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评估机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评估资质证书/备案证明、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二)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思路、勘查计划、人员配置、完成时限及费用报价(报价需单独列明,且为一次性包干价,含勘查、测算、报告编制等全部费用);
(三)近3年内类似标的评估业绩证明(可提供评估报告摘要、委托协议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确认函:注明项目对接人姓名、电话、邮箱及联系地址(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提交方式:采用“纸质版”提交模式,纸质版需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市**台区**路193号(****)或现场送达至区局605室。
(二)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时(纸质版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四、**方式
(一)我方重点核查资质有效性、业绩匹配度;
(二)结合审核结果,通过“报价优先法”确定中选机构;
(三)中选机构需在收到通知后与我方签订评估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评估时限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且后续不得参与我方相关评估项目;
(二)评估过程中,中选机构需自行承担现场勘查的交通、人员等成本(另有约定除外),并对标的信息及评估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三)若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在2026年5月28日前联系咨询,逾期不再受理咨询事宜。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人:王斌
(二)联系电话:138****8800
(三)材料接收地址:**省**市**台区**路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