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标准农田全过程质量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乡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共**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滁政办秘〔2024〕4号文)、滁公管综〔2025〕34****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规定,本项目采用限额以下邀请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全过程质量管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乡村**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280000元
5、最高限价:28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7、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服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维保服务期为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5、属于银行、保险、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投标,其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视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付款方式:系统建设完毕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90%,系统建设完毕进入三年维保服务期,三年维保期满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
四、交易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邀请单位提供的邮箱。
2、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邀请不代表其资格合格。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5月21日15时00分;
地点:********乡村**局)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村**局)
地 址:**县**路东侧
联系人:闻主任
电 话:0550-****0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东路558号3楼
联系人:黄艺茜
电 话:187****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