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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8
| 项目名称 | 砂光、锯切废气排气筒拆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谦 |
| 联系人 | 李少谦 | 联系电话 | 187****11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原有砂光、锯切废气治理及排放方式:3 台砂光机废气由1 台布袋除尘器 1 根 15m 高排气筒处理排放;2 套锯切设备废气由1 台布袋除尘 1 根 15m 高排气筒处理排放。 调整为:3台砂光机废气各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 套锯切设备废气各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变更后全厂增加3根排气筒;砂光废气机锯切废气排放标准不变,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其它)。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砂光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锯断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
| 承诺:**** 李少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少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