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上庄镇HD00-0205-0047****学校**项目
建设地点:上庄镇0205街区HD00-0205-0047地块
公示时间:2026-05-18至2026-05-22
受理时间:2026-05-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上庄镇0205街区0047地块内配****学校项目,位于**市**区上庄镇0205街区0047地块内。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59351.8m2,规划总建筑面积76309.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16.62m2,地下建筑面积22892.84m2,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主要建****学校所需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办公及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宿舍、报告厅、游泳馆、人防及设备用房等,并同步实施红线内室外道路、绿化、市政管网工程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共计可提供3480个学位,其中:小学36班,每班40人,1440个学位;初中24班,每班40人,960个学位;高中24班,每班45人,1080个学位,其中住宿学生580人。约需教职工合计235人,其中小学76人、初中74人、高中85人。本项目总投资约71116.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为活性炭+SDG吸附剂的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在活性炭中混合SDG碱性吸附剂能对混合酸雾更有效的吸附,减少酸性气体的排放。按照《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大型餐饮单位油烟经净化器最低处理效率要求选择安装净化设备,拟选择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设备油烟去除率≥95%、颗粒物去除率≥95%、非甲烷总烃去除率≥85%。本项目废水总排放口以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游泳池废水、游泳池淋浴水为主,为一般排放口,所有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来自校园内各类基础设施设备,如水泵、地源热泵、地下车库排放系统风机、油烟净化设施、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等。其中水泵、地源热泵、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风机等均位于建筑地下一层设备间,油烟净化设施、实验废气废气处理设施均位于建筑楼顶。产噪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措施,采用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加强设备维护,地下设备间设置吸隔声措施,室外设备设置吸隔声罩,用于降低设备噪声影响。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未沾染试剂的包装盒、包装袋、一次性干电池等,分类收集,定期外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及首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配套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5-11至2026-05-15****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段彦
联系电话:138****9335
环评单位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93
邮寄地址:**区东北旺南路29****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151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5788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