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九龙河治理工程

审批
江西-上饶-余干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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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9MB****4950刘晓青
徐方**省**市**县
**省**市**县**路32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河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县
经度:116.69588,116.70859,116.70344,116.67906,116.67082,116.65469,116.65812,116.61761,116.61314,116.58465,116.56164,116.52855 纬度: 28.39657,28.39828,28.41202,28.43193,28.43914,28.44395,28.51433,28.54763,28.56308,28.57578,28.57647,28.56033****环境局
2024-09-19
干环环字〔2024〕26号
9102.21
251.76****
****0929MB****4950****
****0929MB****4950******公司
****0106MA36YTN33Y2026-01-16
2026-04-202026-05-15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0bkWM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N7610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N7610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省**市**县内枧头村至杨坊湖出口之间**河河段**省**市**县内枧头村至杨坊湖出口之间**河河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河道治理长度32.15km,治理支流汇合口长0.415km,共32.56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河道护岸总长25.113km(其中左岸加固总长14.005km;右岸加固总长11.108km),支流汇合口护岸总长0.83km,岸坡防护共25.943km;堤防加固长0.435km,河道清淤清障0.391km,拆除重建埠头4座。主河道治理长度32.15km,治理支流汇合口长0.415km,共32.56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河道护岸总长25.113km(其中左岸加固总长14.005km;右岸加固总长11.108km),支流汇合口护岸总长0.83km,岸坡防护共25.943km;堤防加固长0.435km,河道清淤清障0.391km,拆除重建埠头4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地表水环境: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养护废水、基坑废水、淤泥沥干水、车辆冲洗废水,其中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池处理;养护废水、基坑废水、淤泥沥干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配套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要求(pH6~9),回用于施工拌合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治理,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弃渣场堆料、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恶臭。其中弃渣场堆料、施工产生的扬尘通过现场加强洒水降尘,设置不低于2.5m施工围挡,弃渣场堆料点需加盖防护网、防尘布,施工中应按照《**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全部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施工场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表2中第四阶段标准;淤泥恶臭应通过合理设置淤泥堆放点,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施工场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3、声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施工期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施工场地设计需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车辆运输过程需严格限制车速施工边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脱水后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放;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1、地表水环境: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产生的污水有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有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养护废水、基坑废水、淤泥沥干水、车辆冲洗废水,其中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池处理;养护废水、基坑废水、淤泥沥干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配套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要求(pH6~9),回用于施工拌合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治理,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弃渣场堆料、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恶臭。其中弃渣场堆料、施工产生的扬尘通过现场加强洒水降尘,设置2.5m施工围挡,弃渣场堆料点加盖防护网、防尘布,施工中按照《**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全部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施工场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表2中第四阶段标准;淤泥恶臭通过合理设置淤泥堆放点,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施工场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3、声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施工期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施工场地设计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严格限制车速,施工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脱水后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放;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陆生生态:保护植被,规定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划定施工范围,优化施工路线,避免惊扰动物、破坏植被。 2、水生生态:按照施工导流方案进行围堰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围堰拆除,弃渣外运;按要求做好有关水土保持工作,以控制水土流失。1、施工期表土植被已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已绿化恢复、水土保持措施,主体工程已按设计进行绿化措施。 2、施工现场河道围堰已全部拆除,防洪工程土石方已全部清运。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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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絮凝+沉淀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絮凝+沉淀池 监测废水达标情况
2 三级沉淀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三级沉淀池 监测废水达标情况
3 沉淀池处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沉淀池处理 监测废水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洒水降尘+施工围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洒水降尘+施工围挡 监测废气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场地设计需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车辆运输过程需严格限制车速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施工场地设计需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车辆运输过程需严格限制车速 监测噪声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脱水后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放;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弃渣(含淤泥、沉淀池沉渣)脱水后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放;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在施工区设置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陆生生态:保护植被,规定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划定施工范围,优化施工路线,避免惊扰动物、破坏植被。 2、水生生态:按照施工导流方案进行围堰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围堰拆除,弃渣外运;按要求做好有关水土保持工作,以控制水土流失。 1、施工期表土植被已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已绿化恢复、水土保持措施,主体工程已按设计进行绿化措施。 2、施工现场河道围堰已全部拆除,防洪工程土石方已全部清运。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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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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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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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陆生生态:保护植被,规定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划定施工范围,优化施工路线,避免惊扰动物、破坏植被。 2、水生生态:按照施工导流方案进行围堰施工,施工结束后,对围堰拆除,弃渣外运;按要求做好有关水土保持工作,以控制水土流失。1、施工期表土植被已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已绿化恢复、水土保持措施,主体工程已按设计进行绿化措施。 2、施工现场河道围堰已全部拆除,防洪工程土石方已全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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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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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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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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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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