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5月18日—2026年5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0437-****190****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古仙村四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封闭式储煤棚、洗车平台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最大储煤量为1万吨/年,周转量5万吨/年。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煤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煤炭破碎、筛分、配煤及装卸等工序采取封闭式煤棚作业,厂区内各单元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厂内定期采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一系列抑尘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厂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煤质检测灰渣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用于配煤工序。确保各类固体废物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环境局**分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及批****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