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皋路16号生活大院中央空调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枚皋路16号生活大院中央空调更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枚皋路16号生活大院中央空调更换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17台中央空调主机、92台室内风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和恢复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97万元。
2.2本工程包含:包含旧设备的拆除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以及新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
2.3工程地点:枚皋路16号生活大院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6.38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标书代写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
3.8、当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评标; 标书代写
3.9、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3.10、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是退休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
3.11、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标书代写
4. 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 5月 18 日至2026年 5 月 22 日;
5.2获取方式:至**市**区**大道45号楼购买或线上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发送QQ邮箱****478547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支付宝转账135****936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 标人地址:**市翔宇大道1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9939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道45号西侧办公楼1号楼
联系人: 吉女士 联系电话:158****2259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