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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相关要求,****于2026年5月18日组织召开了大唐**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主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主体)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具备了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研究院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