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8 10:18
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克****小学校区以南、经三街以北、东环路以西规划合围地块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6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地上停车场。1.人防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8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工程面积635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地上包括人防工程出入口及风井4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等附属工程。2.地上停车场:规划总面积9679.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386.00平方米,停车场铺装面积7843.00平方米。项目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6级,防化等级为丙级;****停车场。建设工期为2026年5月至2027年12月,项目总投资3521万元,资金来源为旗本级财政资金。
二、公示对象
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
三、公示目的
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
四、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五、评估主体单位
****。
联系人:东天联系电话:188****8566
邮 箱:****@163.com
六、编制单位
******公司。
联系人:李欣月联系电话:176****8088
邮箱:****@163.com
七、公示周期:公告日起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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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