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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8898XR | 建设单位法人:陆洋平 |
| 陈叶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横店镇西环路13号 |
| 原东****公司电镀车间搬迁及自动化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横店电镀集聚区 |
| 经度:120.26228 纬度: 29.13557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2-16 |
| 金环建东〔201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3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8898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783MA2DDWPBX7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783MA2DDWPBX7 | 竣工时间:2026-03-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17vzWQl |
| 改扩建(搬迁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搬迁技改)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电镀加工15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电镀加工15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批复4条自动电镀生产线(3条自动镀锌线和1条镀镍线),镀槽总容积80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6条自动电镀生产线(4条自动镀锌线和2条镀镍线),镀槽总容积71.68立方米。 |
| 由于发展需要,亿力磁业对余下未验收的2条电镀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2025年,《****电镀生产线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报告》由**省****公司编制完成,同年10月16日通过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①电镀生产线建设位置由厂房4楼变为厂房2楼;②未验收的2条生产线拆分为4条生产线进行建设,镀种保持不变,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③未验收生产线的镀槽总容积由61.64m3调整为53.32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提高各种物料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1)废水:项目应规范设计,并认真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厂区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工作,做好电镀车间及废水处理设施的地面防腐防渗工作。电镀废水采用委托处理管理模式,企业在厂区内对电镀废水进行分质、分类后由管道输送至东****公司(集聚区内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生活废水预处理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本项目电镀废水中有毒污染物总铬、总镍等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氢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和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2)废气:做好厂区的废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酸雾产生工段设置集气设施,经喷淋吸收塔吸收处理后15m以**空排放;氨气经多级水喷淋吸收后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相关要求,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3)噪声:合理厂区布局,优先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采取有效隔音、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妥善处置固废。电镀槽渣、废滤芯、废镀液、废包装材料、退镀液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它一般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提高各种物料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1)废水:本项目已拆除倒角生产线(原已验收),因此不再产生倒角废水;退镀生产线未建设,因此不产生退镀废水。项目电镀废水、生活污水分开处理。将各车间电镀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铜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五股,各股废水分质分流接入东****公司(横店电镀集聚区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2500t/d)处理达标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最终排入**。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最终排入**。项目车间废水排放口(相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总铬、六价铬、总镍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生产废水总排口(东****公司标排口)中的其他污染物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要求。(2)废气:本项目退镀生产线未建设,因此废气排放不涉及氨气;食堂未建设,因此不产生食堂油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和硝酸雾。企业在产生酸雾的工序设置顶吸和侧吸风系统,生产车间密闭,集气效率约为90%,酸雾经收集后接入车间综合酸雾喷淋吸收塔,采用低浓度氢氧化钠溶液作为主要吸收液,经中和法进行吸收后的残余废气,再通过风机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本项目共设有3套酸雾喷淋吸收塔:①收集处理镀锌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和硝酸雾,设计风量为27000m3/h,于楼顶32m高空排放(DA001);②收集处理镀镍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和硝酸雾,设计风量为18000m3/h,于楼顶32m高空排放(DA002);③收集处理前处理工段产生的硝酸雾,设计风量为13500m3/h,于楼顶32m高空排放(DA003)。企业已根据环评要求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及日常检修维护,严防非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的发生,在非正常工况或事故工况发生时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排除,使非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3)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对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减振器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4)固废:本项目已拆除倒角生产线(原已验收),因此不再产生倒角废渣和废磨石;退镀生产线未建设,因此不产生退镀液。本项目产生的废镀液、电镀槽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的一般固废贮存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得随意堆放,加强危险废物收集。本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仓库,该库房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贮存场所处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容器为密封容器,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种类、成分、危险类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并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保证运输过程无泄漏。 |
| 本项目已拆除倒角生产线(原已验收),因此不再产生倒角废水、倒角废渣和废磨石;退镀生产线未建设,委外进行,因此废气排放不涉及氨气,不产生退镀废水、退镀液;食堂未建设,因此不产生食堂油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同时做好施工设备的正常维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及时对运输道路打扫和洒水抑尘,生活垃圾集中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格执行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根据本环评计算结果,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排污总量不得突破核定量。本项目须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确保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措施按期落实。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各类设备的维护、检查,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杜绝事故排放,确保“三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和固废危废的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同时做好施工设备的正常维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及时对运输道路打扫和洒水抑尘,生活垃圾集中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企业已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已取得相应的排污权指标。本项目已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确保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措施按期落实。企业已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已加强日常管理和各类设备的维护、检查;已制定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1月10****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783-2025-090-M;已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确保“三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456 | 0 | 0 | 0 | 4.456 | 4.456 | |
| 0 | 2.23 | 0 | 0 | 0 | 2.23 | 2.23 | |
| 0 | 0.267 | 0 | 0 | 0 | 0.267 | 0.267 | |
| 0 | 0.022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2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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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公司(横店电镀集聚区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2500t/d)、化粪池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将各车间电镀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铜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五股,各股废水分质分流接入东****公司(横店电镀集聚区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2500t/d)处理达标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最终排入**。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最终排入**。 | 本项目车间废水排放口的总铬、六价铬、总镍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生产废水总排口(东****公司标排口)中的PH、COD、总铜、总锌、SS等其他污染物和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 1 | 酸雾喷淋吸收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企业在产生酸雾的工序设置顶吸和侧吸风系统,生产车间密闭,集气效率约为90%,酸雾经收集后接入车间综合酸雾喷淋吸收塔,采用低浓度氢氧化钠溶液作为主要吸收液,经中和法进行吸收后的残余废气,再通过风机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本项目电镀加工产生的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的限值要求;厂界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隔声降噪、减震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对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减振器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 厂界东、南、西、北边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妥善处置固废。电镀槽渣、废滤芯、废镀液、废包装材料、退镀液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它一般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项目已拆除倒角生产线(原已验收),因此不再产生倒角废渣和废磨石;退镀生产线未建设,因此不产生退镀液。本项目产生的废镀液、电镀槽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的一般固废贮存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得随意堆放,加强危险废物收集。本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仓库,该库房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贮存场所处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容器为密封容器,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种类、成分、危险类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并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保证运输过程无泄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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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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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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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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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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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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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