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司法局2026年机关食堂生活物资定点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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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机关食堂生活物资定点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

关于《****2026年机关食堂生活物资定点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确保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咨询,现就****发布的《****2026年机关食堂生活物资定点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事项,以采购人名义澄清说明如下:

一、关于项目行业分类的澄清

针对磋商文件第九章第十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提及的“所属行业”,现作如下明确:

****机关食堂提供食材定点供应与配送服务的核心内容,依据国民经****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及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应当明确声明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所对应的具体行业为“批发业”,并据此核算自身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标书代写

二、 关于价格评审基准价的澄清与补充说明

关于第三章评审标准中“报价”分的计算方法,为进一步明确评审规则,现补充说明如下: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评审基准价是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其最终报价对应的“结算比例”不高于磋商文件第一章及第五章所规定的95%上限的所有供应商中,最终报价(即结算比例数值)最低者的报价。

该基准价将作为价格分满分(30分)的计算依据。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不变,即:

价格评分 = (评审基准价 ÷ 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 30

此项澄清旨在确保价格评审基准价的确定严格遵循磋商文件中“结算比例超过95%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实质性要求。

三、 关于合同主要条款的澄清

关于第十章合同草案条款中“合同条款前附表”或类似格式合同中的“服务履行期限”等空白项,在最终签署的合同中将根据《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期限予以明确和填写。服务期限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期为一年”或“合同期限1年”的规定为准。

本次澄清说明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予以充分考虑。标书代写

采购人将不对因未关注此澄清说明而导致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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