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1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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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5月1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洛古**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凉山**洛古**风电项目


****县尼波镇、沙马拉达乡境内

凉山****公司


西弗****公司




项目位于****县尼波镇、沙马拉达乡境内,项目总装机容量62.5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21m,叶轮直径为222m;每台风机各配置一台35kV的箱变,共10台;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同步建设场内集电线路,集电线路路径全长约13.53km,集电线路采用地埋电缆敷设,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拟建220kV升压站。风电场220kV送出线路工程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②施工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等,服务期满后工程拆除均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及雨季施工;

③减少集电线路管沟开挖等施工作业带的宽度,以减缓对陆生生态和植被的影响;

④施工期后对场区内的原料堆场和临时堆土场,运输粉末样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并定期进行洒水;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⑥严格落实表土剥离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方案;

⑦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区以外的区域活动,减少人为活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惊扰;

⑧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处,尽快用原有草皮进行回覆,并且在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区以外的区域活动,减少人为活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惊扰。

②为减少工程施工开挖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开挖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挖等。在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设置宣传牌,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在道路两旁设置禁鸣限速的警示牌,减少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

③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处,尽快用原有草皮进行回覆,并且在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保持区域内陆生脊椎动物的适宜生境面积和生境质量。

④项目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发现野生动物,应加强保护,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3)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前,对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风机机位采用RTK测量技术对靠近红线的风机机位进行实地放样复核,确保风机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明确标识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并划定施工活动缓冲区,该缓冲区内不得设置材料堆场、弃渣场、施工营地、临时道路等;③对于电缆沟槽开挖,采用小型化、低扰动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2m),减少对红线边缘植被的压占;④施工便道应优先利用防火道路,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便道;⑤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划定项目施工区域,限制施工范围,在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处设立警示牌、围栏等警示标志。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①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文明施工,做好路面洒水降尘措施;

②限制车速、禁止超载、路面洒水,做好车辆保洁工作;

③定期检修机修车辆,确保合规排放,采用优质燃油。

④混凝土拌合站堆场粉尘经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置后由排气孔中排出,搅拌粉尘通过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用作场区草地施肥,禁止排入附近天然地表水体;施工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主机及运输车辆冲洗,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严禁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结合限速警示牌,限制工程车辆行驶速度,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的时段。

5.固废影响及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处理场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及****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施工损坏零件由施工单位回收;除尘器滤筒定期交由除尘器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

①升压站采用GIS高压配电装置。

②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

2.噪声

①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2dB(A)(距主变1m处)的设备;SVG设备选用风机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主变1m处)的设备;②主变布置于升压站中部,利用升压站围墙阻挡噪声向外传播。

3.水环境

生活污水利用升压站内拟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能够满足污水产生量的处理要求;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一并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周围林草地施肥,不外排。

4.固废

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收运系统统一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定期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少量事故废油、少量含油棉等含油废物及废蓄电池暂存于项目升压站危废品舱,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大气环境

升压站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升压站,拟建220kV升压站站内规划建设有效容积49.6m3的事故油池一座,室外布置的主变压器正下方配套设置有容积为10m3的事故油坑,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的要求。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每台风机箱变配套设置有1个容积为5.6m3的事故油池,位于箱变正下方的基础内,当发生事故漏油时,通过专用的移动抽油泵将事故油抽吸至防渗防漏的密闭专用油桶内并带回升压站,存放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池体采用防渗混凝土加2mmHDPE膜,渗透系数≤10-10cm/s。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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