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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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厅办公室2026年1月26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核心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对接**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在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规划保护目标、不改变总体空间结构与格局的前提下,开展规划动态维护工作,为**县“十五五”发展规划实施提供坚实空间保障,支撑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县全域,覆盖县域内全部国土空间,包含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区域,中心**规划范围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规划管控区域。

二、相关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文件及执行的技术标准: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国测绘法》

4.《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国矿产**法》

7.《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基础测绘条例》

10.《中华人民**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地方性法规、规章

1.《**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测绘法〉办法》

4.《**省土地监察条例》

5.《**省矿产**管理条例》

6.《**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8.《**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

9.《**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

(三)上级及地方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

1.****办公室2026年1月26日《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2.**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成果

3.《**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批复文件

4.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调整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严格遵循不突破保护目标、不改变空间结构、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原则,开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调整完善全流程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前期基础工作:结合**县年度规划体检情况,梳理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主动衔接“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精准掌握重大项目空间需求。

2、现状梳理与数据对接: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自然**部认定的最新“三区三线”数据为基准,全面梳**域国土空间利用现状、三条控制线管控数据、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完成基础数据整合、现状分析评估。

3、控制线与规划布局正向优化:严格按照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标准(试行)要求,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中心**用地布局、城市“四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重要管控线的具体用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确保各项指标满足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要求。

4、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结合全县发展需求、项目实施计划,更新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匹配项目空间布局与规划管控要求;对工艺改造升级的省级及以上产业项目,按政策要求做好局部空间优化衔接。

5、方案编制与成果完善: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初步方案、正式方案,确保成果符合省级审查、审批标准。

6、报审配合与技术支撑:全程配合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涉及三条控制线布局优化的,****政府批准相关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2026年6月底前:完成现状调研、数据整合、方案编制,形成规划动态维护初步方案。

2、2026年8月底前:配合完成方案审查、修改完善及报批工作。

3、****工作部署调整或相关政策要求完成方案获批启用工作。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周期进行合理调整,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据此优化工作安排,确保项目成果质量及报审工作不受影响。

(二)成果交付

1、交付内容:全套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成果,包括规划动态维护方案文本、图集、编制说明、现状分析报告、数据库成果等。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提供纸质成果(一式两份)及电子成果(光盘或U盘存储,含可编辑版和只读版)。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提交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标书代写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支付人:****

(2)付款方式

1、第一期:完成规划动态维护初步方案并提交,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第二期:完成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及方案审查、修改完善及报批工作,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第三期: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否则采购人付款期限顺延,且不视采购人违约,具体支付额度以县财政安排的额度为准。

(二)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其他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有署名权。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工作过程中,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违者向采购人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项目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将相关资料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加班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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