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县冷水箐Ⅲ号岩体铜镍矿改扩建工程 (建设期)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昔格达****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18日在**县渔门镇主持召开了******县冷水箐Ⅲ号岩体铜镍矿改扩建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联合****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凯****公司(监理单位)、**益统****公司(施工单位)和**市昔格达****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及各参验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监理、监测、施工、验收等情况的汇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县冷水箐Ⅲ号岩体铜镍矿改扩建工程(建设期)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基本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生产运行期间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项目最终验收在本项目生产运行结束后再组织验收。综上,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劳元学/135****1768 建设地点:**省**市**县渔门镇团结村 ****机关及电话:****水利厅/028-****619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