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汐子****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县汐子****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二期工程,位于**县汐子镇杨家窝铺村,项目总占地64.45亩,建筑面积18365平方米,建设育成鸭舍8栋,建筑面积14859平方米;孵化室1栋,建筑面积1858平方米;仓储用房1栋,建筑面积1648平方米。建设厂区配套工程(含一期工程待建内容):建设厂区道路、污水处理(排水)工程、厂区供水工程、厂区土方工程、鸭舍内采暖、供水、给排风和电气工程。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县汐子****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二期(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运输厅网站(http://jtyst.****.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中信大厦B座14楼
邮编:024000(请注明“**县汐子****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二期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公示期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4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汐子镇
联系人:于泳清
联系电话:0476-****989
****公司:****
地址:**市**区**大街中信大厦B座14楼西侧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6-****589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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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