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南校嘉和苑校区**综合楼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小学南校嘉和苑校区**综合楼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4月15日
开标日期: 2026年5月15日
****小学南校嘉和苑校区**综合楼项目智能化采购及安装(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区块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F区4层长河经济城F6056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玖仟贰佰壹拾贰元捌角贰分(****212.82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联系人:吴文红
联系方式:0551-****38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项目负责人:张琳
联系电话:0551-****7246
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联系人:耿工,联系电话:0551-****724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蜀****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7234。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