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问题治理,规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认定,精准落实照护服务,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现就“****购买第三方服务对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发放情况抽查项目”进行综合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响应。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购买第三方服务对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发放情况抽查项目。
(二)采购单位
****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市12个县市区特困供养人员2025、2026年度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以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及资金发放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复核,纠正错评、漏评、误评问题,规范评估流程,建立健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四)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具体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采购需求核心内容
(一)资料核查
对2025、2026年度评估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包括评估申请表、评估记录表、签字确认、公示材料等,核查流程规范性、资料完整性。
(二)现场抽查
采取入户走访、面对面核查、现场评估方式,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复核,对照6项核心指标(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逐项核查,同步拍摄影像资料。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核查认定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规范、是否通过“一卡通”发放、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及时终止不再符合条件人员保障并追回资金。
(三)异议复核
对本人、****社区)提出异议的评估结果,开展专项复核,形成书面复核意见并反馈。
(四)结果汇总与报告编制
汇总核查情况,分类统计评估一致、失实、需调整等级人员数量,分析问题及原因,编制完整抽查评估工作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五)问题整改跟踪
配合民政部门对评估失实、认定不精准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社会救助评估、养老服务评估等相关内容。
(二)专业团队
拥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伍,具备2年以上特困供养人员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经验,无违法违规评估记录。
(三)业绩信誉
具备丰富实操经验,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商业信誉良好。
(四)服务能力
具备完善的评估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能够配备专业评估设备,实现上门评估、全程留痕、档案规范,可按时高效完成抽查任务。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专业评估团队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实施方案(含资料核查、现场抽查、异议复核、报告编制、整改跟踪等内容);
6.投标报价单(含详细费用明细)。
五、交付成果及要求
(一)定期汇报
项目实施方严格按项目内容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向采购单位汇报进展情况。
(二)保密要求
严格保密,不得外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个人信息及隐私。
(三)资料整理
建立抽查核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全程留痕,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最终提交完整抽查评估工作报告。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总额根据实际抽查人数据实结算,最高不超过12.923万元(含税);
报价需包含资料核查、入户评估、人员劳务、交通、耗材、影像留存、档案制作、报告编制、税费等全部费用,采用一次性包干报价,无任何额外增项费用。
费用标准如下:
| 类型 |
服务项目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资料核查 |
特困对象资料核查 |
10元/人 |
3347人 |
33470 |
覆盖全市202个乡镇(街道) |
| 入户评估 |
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评估 |
90元/人 |
1004人 |
95760 |
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3****社区) |
| 入户评估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查 |
90元/人 |
60人 |
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5人 |
|
| 合计 |
129230元 |
||||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各项评审因素权重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实际权重(%) |
| 1 |
机构资质(主体资质、工作经验、专业人员配置) |
10% |
| 2 |
业绩部分(同类项目业绩、管理制度、合规性) |
10% |
| 3 |
项目方案(核查方案可行性、质量管控、应急预案) |
50% |
| 4 |
报价部分(报价合理性、费用明细完整性) |
30% |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递交
(一)相关要求
1.竞标单位需具备相应的经营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
2.项目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或由第三方履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签订合同后,须按时交付成果;
4.须派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人员全程跟踪服务。
(二)投标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整理成册,列清资料目录,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后一式五份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12:00前](**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双拥路****一楼社会救助科113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方式。
九、评选监督与团队
本****机关纪委现场监督下开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评审小组由****办公室、救助科、财务科、机关纪委等组成。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周小林
联系电话:0739-****1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可咨询项目相关事宜)
十一、其他说明
1.递交详细的项目书和报价清单;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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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