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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持续深化“产业村长”探索实践,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强村、经济强村,根据《**市“产业村长”培育工作指引》(梅市农农〔2024〕13号)、《关于印发〈**市2024年“产业村长”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4〕98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产业村长”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2023〕1号)和《关于印发〈推进**县“产业村长”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产业村长”自主申报、镇级初评、县级审核,现将**县2025年度“产业村长”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至****(联系人:严曲萍,联系电话:****865)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其它方式和匿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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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