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至**高速公路**至**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于洛**东原村北与洛卢高速交叉处,设置神灵寨枢纽立交,互通预留远期落地条件;路线向南经陈吴乡东、谷圭村西,从神灵寨景****自然保护区,设熊耳山特****自然保护区,****水库****服务区;后于佛泉寺村西设特大桥跨越左峪川,之后于闫沟垴西下穿国道G344,预留大章互通设置条件;后路线基本沿国道G344东侧布设,最后在旧县镇东村东与嵩栾高速交叉并设置嵩栾枢纽互通立交,到达终点,路线全长约44.394公里。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李振原
联系电话:0379-****0036
地 址:**省**市**县大莘路1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 系 人:焦工
联系电话:135****3909
邮 箱:****@qq.com
地 址:****原区淮**路21****广场15A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等不在征求意见之列),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发送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