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铁芯夹件

审批
湖南-娄底-娄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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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302MAEHD36A7M戴**
**********区
****开发区高溪工业园X024线与柳青路交叉口东侧1#B区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变压器铁芯夹件****
2021版本:066-C3311-金属结构制造
******区 ******区
经度:111.957222 纬度: 27.733056****环境局直属分局
2025-11-26
娄环**审〔2025〕21号****1302MAEHD36A7M001Y
2025-12-17700
48.5****
****1302MAEHD36A7M****
****1302MAEHD36A7M******公司
****0111MADM82878H2025-12-31
2026-04-162026-05-13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变压器铁芯夹件30000件年产变压器铁芯夹件30000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下料-机加工(折弯、冲压等)-焊接后组成半成品,半成品经校正检验合格后进行打磨、抛丸,抛丸后的工件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喷塑或喷漆,表面处理后的工件检验后包装即为产品,喷漆烘干采用自然晾干。 ①下料:利用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对板材、管材等进行切割加工取得合适规格的材料,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G1)、边角料(S1)。 ②机加工(折弯、冲压等):根据产品设计要求,使用折弯机、冲压机等对切割好的板材进行加工。 ③焊接: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对加工好的部件进行焊接,对各部件连接在一起,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G2) ④打磨:对焊接口采用砂轮机进行打磨,该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G3) ⑤抛丸:利用密闭抛丸机将毛坯件表面进行砂清理,抛丸机带有袋式除尘滤筒,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G4和S2。 ⑥喷塑:对部分产品部件表面进行喷塑加工。本项目使用的是环氧树脂塑粉(固体粉末状),经静电喷涂吸附在工件表面。该工序有喷涂粉尘(G5)产生。 ⑦烘干:喷塑后的部件进入固化房经高温烘烤后溶化固定在工件表面,固化温度约80℃,项目固化房以电为燃料,利用灯照固化塑粉。该工序产生固化废气(G7)。 ⑧喷漆:对部分产品部件表面进行喷漆加工。本项目喷漆工序使用的水性漆,喷漆及调漆均在伸缩式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G6)、漆渣及废过滤棉。喷漆后的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下料-机加工(折弯、冲压等)-焊接后组成半成品,半成品经校正检验合格后进行打磨、抛丸,抛丸后的工件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喷塑或喷漆,表面处理后的工件检验后包装即为产品,喷漆烘干采用自然晾干。 ①下料:利用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对板材、管材等进行切割加工取得合适规格的材料,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G1)、边角料(S1)。 ②机加工(折弯、冲压等):根据产品设计要求,使用折弯机、冲压机等对切割好的板材进行加工。 ③焊接: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对加工好的部件进行焊接,对各部件连接在一起,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G2) ④打磨:对焊接口采用砂轮机进行打磨,该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G3) ⑤抛丸:利用密闭抛丸机将毛坯件表面进行砂清理,抛丸机带有袋式除尘滤筒,该过程产生少量粉尘G4和S2。 ⑥喷塑:对部分产品部件表面进行喷塑加工。本项目使用的是环氧树脂塑粉(固体粉末状),经静电喷涂吸附在工件表面。该工序有喷涂粉尘(G5)产生。 ⑦烘干:喷塑后的部件进入固化房经高温烘烤后溶化固定在工件表面,固化温度约80℃,项目固化房以电为燃料,利用灯照固化塑粉。该工序产生固化废气(G7)。 ⑧喷漆:对部分产品部件表面进行喷漆加工。本项目喷漆工序使用的水性漆,喷漆及调漆均在伸缩式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G6)、漆渣及废过滤棉。喷漆后的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滤芯回收塑粉+15m排气筒排放(DA001)、喷塑固化废气经密闭+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封闭式喷粉房+滤芯回收塑粉+15m排气筒排放(DA001)、喷漆、晾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经密闭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塑粉和水性漆等低VOCs 含量的原辅料,喷塑粉尘经“集气+过滤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喷塑房、喷漆房均为密闭式。喷塑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滤棉除漆雾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提高无组织粉尘收集处理效率。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相关治理及管理措施。 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限值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中A级企业排放限值(即排气筒排放的TVOC5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mg/m3)。 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污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河最终排入**。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危险废物须经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1.220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2535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需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购买,颗粒物需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工艺、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申报,落实自行监测并信息公开的责任;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本项目喷塑废气于封闭式喷粉房内经滤芯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塑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滤棉除漆雾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 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限值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中A级企业排放限值(即排气筒排放的TVOC5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mg/m3)。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厂区内不涉及生活污水的产生,本项目生活办公区在厂区2.0km范围外,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企业建立了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根据要求,VOCs总量指标需倍量替代,****开发区承诺:****开发区内企业完成VOCs减排,将第一时间安排该企业进行总量替代,替代量0.507t/a。详见附件12。 本项目已建设完成,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现按要求进行验收。
本项目生产厂区内不涉及生活污水的产生,本项目生活办公区在厂区2.0km范围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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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8075 1.2204 0 0 0.807 0.807 /
0 0.1756 0.2535 0 0 0.176 0.17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抛丸自带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卧式抛丸机、立式抛丸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已监测厂界上一个点位,下风向2个点位及厂区内点位
2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已监测厂界上一个点位,下风向2个点位及厂区内点位
3 集气设施+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中A级企业进行执行,即TVOC50mg/m3 喷漆和喷漆烘干有机废气、喷塑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已监测Y2 喷塑固化废气排气筒进口 DA002 Y3 喷漆及晾干废气排气筒进口 DA002 Y4 喷塑固化、喷漆及晾干废气排气筒出口 DA002
4 封闭式喷粉房+滤芯回收处理+15m排气筒(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喷塑粉尘经封闭式喷粉房+滤芯回收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已监测Y1 喷塑废气排气筒出口 DA001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厂房隔声、减振 厂界四周已监测,夜间不生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危险废物须经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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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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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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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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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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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1.220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2535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需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购买,颗粒物需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根据要求,VOCs总量指标需倍量替代,****开发区承诺:****开发区内企业完成VOCs减排,将第一时间安排该企业进行总量替代,替代量0.507t/a。颗粒物总量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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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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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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