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市德源建材年产20万平方米建材砖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5-18至2026-05-22,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 项目名称: | **市德源建材年产20万平方米建材砖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位于江****工业园,****审批局备案同意(2509-360983-07-02-961022),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现有厂内技改,不新增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30′50.107″,北纬28°09′12.249″。项目四至:项目东面为荒地,****园区道路,与园区道路相隔为空地、南面为****集团有限公司、北面为******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14788.55平方米。 厂区现有情况:****年产20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于2019年8****生态环境局批复(高环督字〔2019〕97号),2021年1月16日企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取得专家组意见。企业于2020年4月20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编号为****0983MA38GL223K001W。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设置为路边石生产区(2943m2)、养护区(500m2)、锂渣仓库(2500m2)、碎石仓库(530m2)、水泥筒仓(80m2)、其他原辅材料仓库(120m2),同时**应急事故池(400m3)、初期雨水池(450m3)、车辆冲洗沉淀池(20m3)、养护废水沉淀池(5m3)、渗滤液池(20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30m2)、危废间原料仓库(30m2),依托现有办公区、给排水供电工程、化粪池依托现有,**废气、噪声处理设施。项目以锂渣、水泥、碎石、固化剂、螯合剂为原辅料,经配料、搅拌、打散、静压成型、养护等工序,得到年产路边石267万块(折合20万平方米)生产规模,全厂产能为年产水洗砂200万t/a、路边石267万块(折合2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11.7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接管标准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肖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氧化+除铊除氟+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喷淋抑尘用水自然蒸发损耗;养护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渗滤液收集后经槽罐车拉至上游企业江****公司回收至球磨工序;回用水中基础因子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水标准,特征因子执行**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标准中的较严值。同时应在雨水排放口安装氟化物、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雨水排放口总铊、氟化物执行《**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宜环委办字〔2023〕2号)中相关浓度预警值要求(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物料密闭输送,物料输送落料点采取集气罩、除尘或者喷雾抑尘措施;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仓顶无组织排放、投料机转运粉尘通过喷雾降尘以及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设置洗车平台、硬化运输道路以及定期清扫以减少运输扬尘的产排;通过采用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废气达标。如无法确保废气达标,需进一步进行有组织治理。 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修改单;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沉降粉尘,危险废物包括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池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球磨机、选粉机等机械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振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识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生产车间外延5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