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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镇****开发区。
验收范围及建设内容:因外部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将“****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吨/年光引发剂TPO、1000吨/年光引发剂PBZ、1000吨/年光引发剂806;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0吨/年光引发剂BDK、500吨/年光引发剂DETX和500吨/年光刻胶SPI02。目前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二期工程未开工建设,短期内二期工程不会建设,如后续开展二期工程,将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不包含二期工程。
2、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05月08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2026年05月18日~2026年08月18日
3、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市**镇****开发区****内
联系人:丁总
电话:137****4626
我公司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对该项目调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司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