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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核验,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请在申报系统中领取电子证书。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不同意的理由) |
| 1 | ******公司 | **省****市**渔村A区25栋2单元6-3号(仅用于行政办公) | 张勇 | 申请增项模板脚手架建筑业企业资质 | 不予批准 | 1、技术负责人吴垠“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填写不规范(从业简历中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吴垠,职称人员陈借职称证书上传不规范; 3、技术工人阿牛阿卡子、双淑霞、王波技工证书上传不规范。 4、职称人员李艳、甄俊健、周军,技术工人葛仁彬、何勇才、何正贤、黄坤平、龙青桂、聂志楠、青志松、任傲、双淑霞、宋文洪、王波身份证上传不规范; 5、技术工人聂志楠专业工种填写有误; 6、技术工人高换成、王波技工证书存疑; 7、无模板工、架子工; 8、技术负责人吴垠业绩存疑; 9、所有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存疑。 |
联系地址:**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管理局
********政府****管理局3楼)
邮 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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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