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开放式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盘环审〔2026〕20号
****集团****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开放式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已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牧场生态建设工程开放式养殖项目位于**省**市辽东湾**海域,中心坐标:121 44' 40.000" ,40 32' 21.000",项目总投资33247万元,用海面积4253.2992公顷,本项目主要进行菲律宾蛤仔和毛蚶等贝类的底播养殖,投放菲律宾蛤仔苗种约15900吨/年,毛蚶苗种约300吨/年;年产菲律宾蛤仔约120000吨,年产毛蚶约2800吨,项目采用生态的养殖模式,养殖过程中不投饵,不用药。
****发改委为此出具了《关****牧场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发〔2020〕9号),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公司按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海范围进行养殖活动,合理确定养殖时序、养殖方式,确保养殖过程中不投饵、不用药;采捕作业避开辽东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以及海蜇、中国毛虾和中国对虾产卵期,减少对保护生物的直接干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采捕时间,减少悬浮泥沙的持续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船舶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利用船舶储污水箱收集铅封后,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向海排放。
(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养殖废物集中统一收集,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密闭收集,上岸交由中润渔港接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向海排放。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作业船舶选用油耗低、效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船舶机械,使用清洁的船用燃料,强化船舶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燃料消耗,减少废气排放。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作业船舶和机械设备,船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禁止鸣笛,减少对鱼类等海洋生物的惊扰,定期维护和保养发动机,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机械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在养殖过程中定期开展海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实施监测养殖海域内水质要素的变化情况,分析变化趋势,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养殖计划,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和范围,降低养殖过程对海域水质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作业船舶在作业期间加强值班瞭望,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业船舶均应配备吸收毡和消油剂,并在最近的码头设置应急物资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具有执法权的部门负责,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