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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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疑2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该项目工期510天,施工工期长,价格波动大,但招标文件第120页第13.8.3条(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材料范围的约定:混凝土(仅限 C30、C35)、人工(综合工日和机械人工)未约定其它主要材料调差,违背风险共担机制原则。****建设局于2021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21〕173号)第一条“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应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工程发承包双方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合理设置和约定人工、材料价格市场风险条款,明确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范围(种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调整方法”。故此建议招标人增加其它商品砼标号、钢筋、PC构件、配电箱、电线、电缆等主要材料价格调差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件--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现修改为: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件--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现修改为: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发包人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双方协商解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中心8楼829A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205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郑永瑞

联系方式:0551-****3662、****3831

2026年5月1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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