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陶朱街道26-513号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征收地点
位于**省**市陶朱街道红门村、联合村、张乐社区
2.项目名称
陶朱街道26-513号用地土地征收
3.征收单位
****政府****办事处
4.项目概要
****政府实施陶朱街道26-513号用地建设项目,****经济**社、******社、******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经勘测,****政府征收红门村、联合村、张乐社区土地总面积4.750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水田2.5973公顷、旱地0.1451公顷、茶园0.0557公顷、竹林地0.0031公顷、灌木林地0.2958公顷、其他林地0.0579公顷、农村道路0.0592公顷、坑塘水面0.1998公顷、养殖坑塘1.0053公顷、设施农用地0.0073公顷、田坎0.3237公顷)。
地块权属3.2360****经济**社农民集体所有,1.1541****社区******社农民集体所有,0.3601****经济**社农民集体所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5月25日止;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75-****0135
电子邮箱:****@qq.com
****政府****办事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