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乡平岭子村黄花菜晾晒场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大河乡平岭子村黄花菜晾晒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574.31平方米20.36亩,总建筑面积3169.73平方米。其中,**1#防雨棚1875.00平方米,**2#加工车间894.34平方米,**3#杀青房131.64平方米,**4#冷库268.75平方米,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及场地平整1.36万平方米,场地硬化1.02万平方米等。
2.2 建设地点:大河乡平岭子村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
大河乡平岭子村黄花菜晾晒场建设项目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574.31平方米20.36亩,总建筑面积3169.73平方米。其中,**1#防雨棚1875.00平方米,**2#加工车间894.34平方米,**3#杀青房131.64平方米,**4#冷库268.75平方米。
大河乡平岭子村黄花菜晾晒场建设项目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574.31平方米20.36亩,总建筑面积3169.73平方米。其中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及场地平整1.36万平方米,场地硬化1.02万平方米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8日 08 时 30 分至 2026年05月25日 23 时 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红****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3-****83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河乡
邮 编:751999
联 系 人:勉小飞
电 话: 180****0114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天成大厦2009室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武治忠、成员:王超、杨志春
电 话:139****7166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