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雄安公司宜昌当阳西项目路面混合料采购2026-011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当**项目路面混合料采购2026-011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5-18 15:24:40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当**项目路面混合料采购补遗公告
公告内容:

****G348当**段项目路面混合料采购补遗公告01

各投标人:

****公司G348当**段项目经理部路面混合料采购(采购编号:ZJJZ-DYXXM-CPLCG-2026-011),为提高参与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调整结算方式,补遗如下:

无预付款;需方按月(每月16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65%,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当期未支付货款,需方将在次年2月1日前,支付已结算总金额的65%的货款,履约保证金与剩余货款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且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需方分三年无息支付给供方,第一年支付结算总货款的15%,第二年支付结算总货款的10%,第三年支付10%的履约保证金,届时结清,但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如供货过程中供方提出涨价、因供方责任供应不及时、少供、断供等情况,需方有权视造成的损失情况扣减履约保证金,扣减履约保证金。在需方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延期支付需方,需方也将延期无息支付供方。供方知悉建设单位对需方的支付条件,当建设单位支付比例小于主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支付时间晚于主合同约定的时间,视为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在延期支付期间,供方不向需方主张债权,也不以“需方未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手段向建设单位主张债权”或“需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为由,向需方主张权利。

****公司G348当**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5月18日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1
****当**项目路面混合料采购招标补遗公告01.docx
下载 预览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8
答疑公告
中交建筑雄安公司宜昌当阳西项目路面混合料采购2026-011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