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财政局财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B座2128室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玖仟壹佰陆拾贰元叁角贰分(小写:359162.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2026****财政局财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财政局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财政局财会服务采购项目。拟采购记账服务、账本装订、办公office软件操作,为财政局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及账务处理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需符合****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乡响洪甸路东卫生大楼,联系电话:0564-****079。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64-****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乡响洪甸路东卫生大楼
联系方式:0564-****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64-****079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