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北站至木圭镇宁凤村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浔发改报〔2026〕20号)已收悉。结合项目申请报告,经研究,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站至木圭镇宁凤村一级公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市境内,路线起于**北站,路线走向呈西北至东南,沿线经过东升村、和合村、新木村等,终点位于与荔玉高速木圭出口至竹社村公路平交处。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路线全长14.538公里,其中**段13.321公里,旧路拓宽段1.21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占用面积约7287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等。其中**浔江大桥长1146m,主桥宽21.5m,引桥宽18.5m。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197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
七、请按照建设**节约,环境**型公路的要求,通过**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多方案技术经济论证,优化桥梁、隧道方案设计。
(二)根据基本农田布局、区域路网及沿线城镇规划,结合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预测,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的划分。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尽量避免高填深挖。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