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辉特鞋****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辉特鞋****物流中心项目 | **** | **省**市**县郊尾镇**村后宋408号 | ******公司 | ****辉特鞋****物流中心项目位于**省**市**县郊尾镇**村后宋408号。扩建项目 总投资3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2万元。扩建项目年产高端休闲鞋150万双。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车辆设备尾气。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废水:包含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各类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在现场及时利用,运到指定的填埋处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及恶臭气体等。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设备运转。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其中西侧及北侧靠近居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其他区域地面采用一般防渗措施。 |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208
传 真:0594-****077
通讯地址:****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