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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区小康街北侧、六**路东侧项目和**区文化街南侧、六**路东侧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中心、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市**区**街道**路与**街交汇处北侧,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6.046867,北纬37.418206,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76m2(3.41亩)。地块自2021年以前未被开发利用过,为空闲地(未利用地)。2021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市******交通局,宗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目前地块现状为公园绿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32026XS****677号,调查地****服务中心****中心、卫生服务站),配套各类设施,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调查结论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地质勘查报告、历史资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不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按现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
联系人:海博洋 联系电话:138****2730
调查单位:众旺达(宁****公司
联系人:梁维斌 联系电话:176****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