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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3MA1CEY4F77 | 建设单位法人:张忠伟 |
| 李继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岗区 |
| **省****岗区邮政街275号 |
| ****集团****车辆段喷漆库接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6-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铁路、船舶、航空航**运输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341-C4341-铁路运输设备修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6.589167 纬度: 45.678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23 |
| 哈环审书〔202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 236.58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912********00067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3MA1CEY4F7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9MA18WANR55 | 竣工时间:2026-03-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2001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既有喷漆库进行扩建,长度方向接建60m,扩建成87×14m的4台位喷漆库,项目建成后喷漆库面积1164m2,喷漆能力为4辆/d。增设的3套喷漆设备配套建设漆雾处理设施;既有1套喷漆设备对其漆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对既有喷漆库进行扩建,长度方向接建60m,扩建成87×14m的4台位喷漆库,项目建成后喷漆库面积1164m2,喷漆能力为4辆/d。增设的3套喷漆设备配套建设漆雾处理设施;既有1套喷漆设备对其漆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抛丸除锈-调漆喷漆-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除锈-调漆喷漆-烘干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加强苫盖等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1)抛丸除锈库内设置抛丸除锈室,内设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滤芯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6.3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喷漆库内设有封闭式喷漆室,调漆、喷漆、烘干在封闭的室体内进行,喷漆烘干过程中新风由喷漆室体上部进入,废气由地面上的地沟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地沟下铺设滤料对喷漆废气进行初级过滤,过滤后的废气再引入干式过滤箱进行二次过滤,再经蜂窝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3)活性炭受热解吸出高浓度的有机气体,经脱附风机引入催化燃烧床,在贵金属催化剂的作用下进行无焰催化燃烧,催化燃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进入17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4)抛丸除锈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抛丸除锈库7.5m高百叶窗自然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未完全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通过喷漆库百叶窗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车间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经环评单位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一定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本项目没有生产用水环节,不产生生产废水。车间工作人员与改造前保持不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位置,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喷漆设备、引风机、轴流风机等,源强为80-85dB(A)。 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危险废物(抛丸除锈灰、废漆渣、喷漆库内沉降漆雾颗粒、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包装物(不接触油漆、稀释剂的包装物)回收利用。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返回原厂利用,废漆渣、喷漆库内沉降漆雾颗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抛丸除锈灰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没有生产用水环节,不产生生产废水。车间工作人员与改造前保持不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二)废气 (1)抛丸除锈库内设置抛丸除锈室,内设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滤芯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6.3m高排气筒排放。 (2)喷漆库内设有封闭式喷漆室,调漆、喷漆、烘干在封闭的室体内进行,喷漆烘干过程中新风由喷漆室体上部进入,废气由地面上的地沟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地沟下铺设滤料对喷漆废气进行初级过滤,过滤后的废气再引入干式过滤箱进行二次过滤,再经蜂窝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 (3)活性炭受热解吸出高浓度的有机气体,经脱附风机引入催化燃烧床,在贵金属催化剂的作用下进行无焰催化燃烧,催化燃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进入17m排气筒高空排放。 (4)危废贮存库采用活性炭过滤箱过滤后通过排气筒排出。 (5)抛丸除锈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抛丸除锈库7.5m高百叶窗自然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未完全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通过喷漆库百叶窗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 (四)固体废物 废包装物(不接触油漆、稀释剂的包装物)回收利用;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返回原厂利用;废漆渣、喷漆库内沉降漆雾颗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抛丸除锈灰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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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4 | 0.521 | 0 | 0 | 0 | 0.761 | 0.521 | / |
| 2.219 | 0.368 | 0 | 0 | 0 | 2.587 | 0.368 | / |
| 1 | 抛丸除锈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抛丸除锈库内设置抛丸除锈室,内设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滤芯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6.3m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1.73×10-2kg/h和最大排放浓度2.8mg/m3 | |
| 2 | 喷漆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喷漆库内设有封闭式喷漆室,调漆、喷漆、烘干在封闭的室体内进行,喷漆烘干过程中新风由喷漆室体上部进入,废气由地面上的地沟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地沟下铺设滤料对喷漆废气进行初级过滤,过滤后的废气再引入干式过滤箱进行二次过滤,再经蜂窝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0.104kg/h和最大排放浓度1.82mg/m3、二甲苯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0.210kg/h和最大排放浓度3.8mg/m3,臭气浓度30 | |
| 3 | 催化燃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活性炭受热解吸出高浓度的有机气体,经脱附风机引入催化燃烧床,在贵金属催化剂的作用下进行无焰催化燃烧,催化燃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进入17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7.66×10-2kg/h和最大排放浓度1.77mg/m3、二甲苯未检出 | |
| 4 | 危废贮存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危废贮存库采用活性炭过滤箱过滤后通过排气筒排出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4.73×10-3kg/h和最大排放浓度1.84mg/m3 | |
| 5 | 厂界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抛丸除锈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抛丸除锈库7.5m高百叶窗自然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未完全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通过喷漆库百叶窗无组织排放。 | 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78mg/m3、二甲苯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121mg/m3,臭气浓度13,喷漆**间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68mg/m3,危废贮存**间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72mg/m3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 | 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检测值为53dB(A),东侧、南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检测值为61dB(A),夜间不生产 |
| 1 | 原材料运输采用专用工具车运输,油漆桶和稀释剂桶置于防渗漏的箱内运输;喷漆库内设置专用材料间存放油漆、稀释剂,油漆桶与稀释剂通置于防渗漏的槽体内;调漆作业场所地面采用防渗漏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渗措施,调漆桶置于防渗漏的托盘内。喷漆库和危废贮存库均采取防身措施,喷漆原料的存放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均采取离地措施(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0cm),确保污染物泄漏在巡视人员可视范围内,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 危废贮存库、喷漆库均已防渗 |
| 1 | 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返回原厂利用,废漆渣、喷漆库内沉降漆雾颗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抛丸除锈灰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废包装物(不接触油漆、稀释剂的包装物)回收利用;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返回原厂利用;废漆渣、喷漆库内沉降漆雾颗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抛丸除锈灰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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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