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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93933D | 建设单位法人:袁国山 |
| 路晓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产业集聚区 |
| **** 自备电厂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1-D4411-火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 |
| 经度:113.866019 纬度: 36.141416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4 |
| 红开申环表〔20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0-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 |
| 1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9393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93933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82MA47WXF00W | 竣工时间:2025-11-05 |
| 2025-1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09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本项目实际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 1台95t/h 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及配套发电设施,二期工程建设1台25t 余热+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项目分期后产品、生产规模、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动。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规模为在厂区**95t/h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一台,25t余热+燃气锅炉一台,配套建设35MW发电机组,配套改造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分两期建设,本次建设一期: 1台95t/h 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及配套发电设施 |
| 分期后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5t/h 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是利用锅炉燃烧产生的热量,加热锅炉中的水,产生高温高压蒸汽,然后从锅炉有一定的温度和压力的主蒸汽阀和调节阀蒸汽进入汽轮机,并将热能转换为推动汽轮机转子旋转的机械能,通过驱动发电机发电。在蒸汽轮机的汽轮机排汽膨胀后,蒸汽冷凝器冷凝成水,然后加热器预热后再经锅炉加热产生高温高压 | 实际建设情况:95t/h 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是利用锅炉燃烧产生的热量,加热锅炉中的水,产生高温高压蒸汽,然后从锅炉有一定的温度和压力的主蒸汽阀和调节阀蒸汽进入汽轮机,并将热能转换为推动汽轮机转子旋转的机械能,通过驱动发电机发电。在蒸汽轮机的汽轮机排汽膨胀后,蒸汽冷凝器冷凝成水,然后加热器预热后再经锅炉加热产生高温高压 |
| 分期后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95t/h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燃燃气锅炉利用现有65t/h燃气锅炉配套的治理设备(治理工艺为: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52m(出口内径3m)烟囱排放;25t余热+燃气锅炉烟气采取封闭生产及管道密闭传输+SNCR+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45m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运营期95t/h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燃燃气锅炉利用现有65t/h燃气锅炉配套的治理设备(治理工艺为: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52m(出口内径3m)烟囱排放 |
| 实际建设过程中:脱销工艺由SNCR变为脱销效率更好的SCR脱硝,其他环保处理设施依托原有,项目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桩基、灌梁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煤气发电单元部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需进行冷却,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锅炉排污水:锅炉产生的蒸汽经发电、冷凝后回用,蒸汽在长时间循环过程中,会造成盐分增加,腐蚀设备,因此需定期排污,水质比较简单,可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现有工程煤气发电单元设置1座纯水制备站,制备工艺采用二级反渗透,水质比较简单,可直接回用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废气治理系统排污水:本项目废气采用SNCR+石灰-石膏脱硫系统+湿电除尘进行治理。湿电除尘过程需采用定期冲洗的方式,水质比较简单,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烧结单元湿法脱硫系统。本项目废气采用湿法脱硫工艺,在循环池内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高炉单元铸铁浊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厂区内现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基础减震,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后达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绿化。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期间酱油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等;因本工程工作量较小,施工人员较少,工期短,其生产及日常固体废物产生量也较少。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施工期间设置专门的环卫管理员,每天负责施工区域垃圾的收集和汇总,定期清运到市政垃圾回收点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石膏、废水污泥、废弃混合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废PP滤芯及废机油。其中,脱硫石膏出售利用;废水污泥返回烧结工序配料利用;废弃混合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及废PP滤****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桩基、灌梁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煤气发电单元部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需进行冷却,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锅炉排污水:锅炉产生的蒸汽经发电、冷凝后回用,蒸汽在长时间循环过程中,会造成盐分增加,腐蚀设备,因此需定期排污,水质比较简单,可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现有工程煤气发电单元设置1座纯水制备站,制备工艺采用二级反渗透,水质比较简单,可直接回用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废气治理系统排污水:本项目废气采用SNCR+石灰-石膏脱硫系统+湿电除尘进行治理。湿电除尘过程需采用定期冲洗的方式,水质比较简单,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烧结单元湿法脱硫系统。本项目废气采用湿法脱硫工艺,在循环池内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高炉单元铸铁浊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厂区内现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基础减震,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后达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绿化。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期间酱油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等;因本工程工作量较小,施工人员较少,工期短,其生产及日常固体废物产生量也较少。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施工期间设置专门的环卫管理员,每天负责施工区域垃圾的收集和汇总,定期清运到市政垃圾回收点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石膏、废水污泥、废弃混合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废PP滤芯及废机油。其中,脱硫石膏出售利用;废水污泥返回烧结工序配料利用;废弃混合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及废PP滤****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五、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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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775 | 0 | 0 | 0 | 0 | 0.877 | 0 | |
| 0.0878 | 0 | 0 | 0 | 0 | 0.088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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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2568 | 1.6416 | 118.9615 | 2.5928 | 0 | 86.306 | -0.951 | / |
| 154.9728 | 10.4 | 212.0022 | 8.2065 | 0 | 157.166 | 2.194 | / |
| 93.528 | 2.5056 | 164.3205 | 1.6159 | 0 | 94.418 | 0.8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 | 已检测 |
| 依托原有SNCR 脱硝+石 灰——石膏法脱硫 +湿电除尘工艺 +52m 高排气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石灰-石膏法脱硫 +湿电除尘工艺 +52m 高排气筒, 脱硝采用比原环评效果更好的S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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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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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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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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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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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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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