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455号二层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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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455号二层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市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455号二层房屋租赁权,房屋总层数为4层,出租标的所在层数为第二层,出租面积约500平方米,业态要求:办公,租赁期限:三年,年租金起拍价:10.2万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一)标的现状:使用中。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竞买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

(二)根据经营需要,标的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装修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买受人系新承租人的,可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可提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的同等价作价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不得拒绝。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三)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三、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于现场展示,接受咨询、自****公司联系看样。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人须向委托人递交详细的房屋租赁经营方案,原则上整体方案由委托人和竞买人充分沟通并经双方认可后方可报名,买受人在后续租赁经营中不得违反经营方案的内容,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收回标的并终止协议,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反经营方案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事宜:

报名者须在2026年5月28日下午4时前将拍****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玉立支行;

账 号:396********023233。

六、网上竞价报名步骤:

1、竞买人须在2026年5月28日下午4:30前自行登录“中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完成实名注册(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2、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竞买流程:阅读公告、须知——自行实地看样——实名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竞买成功——支付款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218 137****2159 杨女士

联系地址:**市阳光国际大厦A座712室

****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拍 卖 须 知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位于**市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455号二层房屋租赁权,房屋总层数为4层,出租标的所在层数为第二层,出租面积约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业态要求:办公,年租金起拍价:10.2万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一)标的现状:使用中。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竞买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

(二)根据经营需要,标的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装修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买受人系新承租人的,可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可提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的同等价作价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不得拒绝。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三)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报名办法:

1、竞买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人须向委托人递交详细的房屋租赁经营方案,原则上整体方案由委托人和竞买人充分沟通并经双方认可后方可报名,买受人在后续租赁经营中不得违反经营方案的内容,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收回标的并终止协议,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反经营方案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2、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于现场展示,接受咨询、自****公司联系看样。竞买人应当在展示期间对标的现场进行详尽地勘查与了解,并认真阅读拍卖文件。

3、报名者须于2026年5月28日下午4: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玉立支行;账号:396********023233,到账为准)。

4、竞买人须在2026年5月28日下午4:30前自行登录“中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完成实名注册(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5、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6、竞买流程:阅读公告、须知——自行实地看样——实名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竞买成功——支付款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拍卖规则:

1、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2、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输入“**恒阳拍卖”搜索拍卖企业即可)。

3、拍卖时间:2026年5月29日9:00至10:00(延时除外)。

4、本次网络竞价系统设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拍时间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120秒),凡每2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倒计时内有新的竞买人出价的,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2分钟倒计时,一直延时到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为止。

5、竞买人:

①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报名成功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拍卖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 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现场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 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或遗失,其后果自负。

6、买受人:

① 在网络拍卖平台有效时间内出价最高并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 网络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6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到**市阳光国际大厦A座712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7、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以在网络平台拍卖结束前采用“网站公告”、“拍卖师发言”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8、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公司或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9、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损失。

10、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地址(或身份证地址)、电话等即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该联系方式产生通知、催告等无法到达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1、竞买人须自行阅读并遵守中拍平台的《拍卖规则》及相关约定。

六、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不含税价格),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按实开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2、涉及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至标的物归还委托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另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为(优惠后)系统成交价的1.5‰(千分之一点五),具体以中拍平台约定为准。

七、款项支付:

1、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款(首年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由出租人出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且承租人结**、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期间费用,交还钥匙,并在工商登记注销或变更经营地后,由出租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公司;开户行:****银行**玉立支行;账号:396********023233。

八、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如原承租人参拍未竞得标的,则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搬离保证金,待标的交付后予以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租金),待买受人付清租金和房屋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凭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委托人出具的租金、房屋履约保证金收款票据****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九、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以下简称“出租人”)向买受人(以下简称“承租人”)办理标的的交付手续,标的具体交接时间、移交方式等其他事项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后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2、标的现状为使用中。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标的若拍卖成交,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的,付清所有款项后次日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按原租赁合同时间延续;如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的,须待原承租人到期腾空后方可与新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房屋的移交手续;原承租人到期未腾空的,则移交时间也相应推迟,出租人无法判断和保证收回标的的时间,因此无法确定向新承租人交付标的的时间和期限,并声明不做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些事项所可能涉及的风险,竞买人须谨慎参拍。新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交付标的时间无法保证或实现交付等待的时间过长等原因,向出租人、拍卖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诉求。

十、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仅对价格进行确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承租人不准在出租的标的内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其他行业。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出租人有关房屋使用的规定。承租人须独立承担一切经济及安全法律责任,与出租人、拍卖人无涉。

3、租赁期间若涉及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消防、污水等的安装及增扩容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出租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承租人必须恢复,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租赁关系,所有固定装修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4、租金三年不变,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第二年起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5、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渗水、防触电、做好环保等问题,不做危及自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跟出租人无关。

6、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标的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损坏或损毁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及经济赔偿。

7、若涉及承租人使用标的物、装修标的物以及自身经营需要须办理相关证照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与出租人、拍卖人无涉。

8、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损坏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转借及分租。若承租人擅自将标的物转租、转借及分租,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标的并终止协议,并且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承租人若愿意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承租人未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作出表示的,则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续租,承租人须在合同到期日起三天内腾空房屋交还给出租人,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日租金的二倍支付违约金。

10、如遇市政拆迁的,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自行****政府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其他拆迁补偿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房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

④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十、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1、若有其他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拍卖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2、本拍卖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合同格式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制订

二○二六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位于**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出租标的上设置的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拍卖方式。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 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不含税;即:人民币(小写)¥ 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于2026年 月 日前付清首年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

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房屋履约保证金 万元,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租赁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结**、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交还钥匙,****管理局注销或变更经营地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第六条 保险购买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须自费为房屋及财产购买并维持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房屋的市场重置价值,保单中须将甲方列为第一受益人或共同被保险人。

2、因乙方未投保导致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街道、相关部门的限制和要求。不准在出租的标的内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及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其他行业。

2、出租房屋内的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消防、污水等安装或增扩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租赁关系,乙方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可移动财产收回,所有固定装修(指装饰在固定建筑物上,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毁损,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分割转租、转借他人;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分割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合法经营手续,经营企业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自理水、电、物业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房地产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乙方自行****政府补偿归乙方所有,其他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乙方在签订合同并付清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场使用或装修。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0、租赁期满,乙方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八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26年 月 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四年租金的,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6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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