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东出让2025-47号)

审批
海南-东方-东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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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18日 16:26
名 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东出让2025-47号)
文 号: 东自然资告字〔2026〕32号 主 题 词: 无

东自然资告字〔202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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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东出让2025-47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协议出让年限

协议出让价款(万元)

受让单位

备注

东出让2025-47号地块一

八所镇**大道北侧、福民北路西侧

零售商业用地

44.58

40年

14

****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44.52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8°面积44.52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东出让2025-47号地块二

八所镇**大道北侧、福民北路西侧

零售商业用地

90.84

40年

26

****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90.71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8°面积90.72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二、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 至 2026年6月1日

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用地申请单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二环南路4号

邮政编码:572600

联系电话:0898-****5295

联 系 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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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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