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潜在投标人****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详细评员审加分项中的拟派技术负责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和其他拟派本项目运营人员。上述投标人拟派人员能否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派出且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请明确。
回复一:可以。
疑问二: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1年1月1日,但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一直持续正常运营,实际运营期限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不少于1年的要求,是否认可满足业绩要求请明确。
回复二:不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疑问三:****工业园****工园区名称存在变更,导致排污许可证“****园区名称”****园区名****政府****工园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政府网站相关截图,证明排污许可证中写明的“****园区名称”与****工业园区为隶属****园区请明确。
回复三:可以,****政府部门网站发布且能证明名称变更或存在隶属关系的通知、公示或政策性文件页面截图,提供类似工作动态或新闻报道的页面截图不予认可。政府部门网站截图不能满足上述要****园区****管委会)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园区’的证明****政府部门网站认**果公布页面的截图)”修改为“‘****园区’的证明材料【****政府部门网站认**果公布****园区****管委会)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疑问四:、招标文件P27页业绩中: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设计回用水装置处理能力不小于1万吨/****园区****处理厂运营业绩且业绩运营期限不少于1年的得5分。若项目名称****水厂规模大于1万吨/日,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回复:****水厂规模大于1万吨/日符合回用水装置处理能力不小于1万吨/日的要求。
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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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