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长化关于征集施工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信息公开公告
项目名称:哈萨克斯坦某项目联合体**方征集
联合体牵头方:中蓝****公司
发布日期: 2026年5月18日
1. 具体内容
本项目处于前期经营阶段,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中。现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公开遴选五家具备海外项目履约能力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后续具体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为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在分工范围内承担全部施工风险。
本次信息公开活动仅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征集及遴选,不构成合同授予。
2. 信息公开程序
(1)发布信息公开公告;
(2)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3)联合体牵头单位根据资格要求遴选五家作为入围潜在联合体成员单位,如通过资格要求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五家,则全部入围。
(4)联合体牵头单位前期实施过程中按照信息公开中的考核方式组织多维度考核;
(5)联合体牵头单位发布报价清单(BOQ),入围潜在联合体成员单位进行报价;
(6)确定最终联合体成员单位和**范围。
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选择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信息公开阶段)通过对资格条件、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意愿等方面评估进行公开筛选,选择3-5家潜在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意向协议,签订协议后共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参与合同谈判、项目所在国调研、技术与商务交流、税务与法务调研等工作。第二阶段联合体牵头单位会适时向已签订意向协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发布工程量清单,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同步报价。按照第三章中的评审细则,联合体牵头单位确定最终的联合体**方和**范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
(1)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满足境外资质要求对应的国内资质)。
(3)能够承担海外项目施工任务,承担施工部分全部风险。
(4)能够配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内部审批程序、项目经营阶段与施工相关的工作。
(5)能够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配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EPC项目的经营落地和合同签订。
3.2 业绩要求
(1)近十年内(从2016年1月1日起),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三个采矿或化工行业项目或者同等复杂程度的选矿厂、加工厂、冶炼厂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在1亿人民币及以上。
(2)近五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申请人须具备中亚地区或俄语国家地区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请列明具体国别/地区,合同金额和主要内容;
(3)申请人需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评价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3 属地注册要求
(1)在哈萨克斯坦已合法****公司或子公司),或承诺在EPC合同签订之前能完成合法注册分支机构(如申请人正在办理注册分支机构,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注册所需时间、流程及前置条件);分支机构须持有有效的哈萨克斯坦国家颁发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许可证(如具备设计资质可作为申请人“海外项目承接能力”评分栏目中的加分项,总分不超20分的前提下可一次性加3分)。标书代写
(2)提供当地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明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
3.4 保密及排他**要求
本项目有保密要求,要求**方对提供的文件和数据以及开展的经营工作保密,同时要求**方在进入候选单位并接收了保密资料后不再与其他单位或者独立参与本项目的竞争。具体要求详见**意向协议。
4. 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需扫描加盖申请人公章,并以Word格式及PPT格式提交电子文件。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内容需包括:标书代写
4.1上述资格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
4.2 针对本项目说明本企业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属地化施工能力展示、国内公司相关支持。
4.3 申请人需明确该项目后续联系人,包括经营阶段对接人和实施阶段负责人(项目经理)。如能在本阶段明确项目经理,请提供项目经理简历,项目经理的全程参与作为配合度考核维度之一。
4.4 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拟签订合同的签订主体与项目执行团队之间的所属关****集团内部有相关公函,请提供)。
4.5 详细说明申请人能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技术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编制、工期计划编制、施工报价、合同谈判(以FIDIC银皮书2017版为基准)、当地政策咨询、项目实施建议、税务、法务、海关、物流、仓储等方面能给予的支持。
5.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20:00(**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 ****@sinochem.com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方式:186****09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