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1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7 17:3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2 17:3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EPC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05月0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项目提问回复及澄清如下: 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中说明: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报价,无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因总价报价无法计算出**工程费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请问是否“空白”或“/”即可 答复: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模式,无固化工程量清单,无须拆分单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 “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版式已同步修订,修订后版本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按修订后的最新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即可。 二、本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或文件。 四、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杜鹃路 联 系 人:曾宽 电 话:137****696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鹤**﹒湖天开发区湖天南路(富域城6栋)2010号 项目负责人:黄国良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洋、罗** 电 话:159****3450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住建局 地 址:**省**市**县杜鹃路28号 电 话:0745-****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