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远景零碳****公司零碳氢氨项目(一期独立储能)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从即日起公示,公示期为30日。
联系电话:0476-****923
公示网址:www.****.cn
特此公告
附件:远景零碳****公司零碳氢氨项目(一期独立储能)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pdf
****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