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名称:**省******集团****公司等12户债权资产
种类:债权
所在地:**省**市等多地
债权总额约:327,065,805.22元
数量:12户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债权总额合计约327,065,805.22元,其中本金余额约283,997,948.89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共计约43,067,856.33元,其他费用0.00元,担保方式涉及抵质押和保证。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明细如下:
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欠付本金 |
欠付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总额 |
担保情况 |
诉讼 |
| 1 |
**省******集团****公司 |
0.00 |
5,202,798.53 |
0.00 |
5,202,798.53 |
抵押:①**省******集团****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20辆公路客运汽车;②沈有江、王玲,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市**新****花园B幢9单元1跃层1号211.87㎡、E幢4单元1跃层1号300.67㎡和**市**区市东****花园6幢7单元5层501号221.25㎡的三套住宅;③沈有望、余卫红,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市**区安紫公路(南郊)1-3层557.68㎡和**市**区市东****花园3号1-2层333.51㎡的两套住宅;④沈继陵、梁胜珍,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车站街心花园底层铺面1层102.7㎡的商业用房; |
未诉 |
| 54,953,000.00 |
4,119,096.80 |
0.00 |
59,072,096.80 |
抵押:①**省******集团****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19辆公路客运汽车;②沈有江、王玲,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市**新****花园B幢9单元1跃层1号211.87㎡、E幢4单元1跃层1号300.67㎡和**市**区市东****花园6幢7单元5层501号221.25㎡的三套住宅;③沈有望、余卫红,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市**区安紫公路(南郊)1-3层557.68㎡和**市**区市东****花园3号1-2层333.51㎡的两套住宅;④沈继陵、梁胜珍,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车站街心花园底层铺面1层102.7㎡的商业用房;⑤沈典第,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新****花园(会所)负1-3层626.59㎡的住宅; |
执行 |
||
| 2 |
****集团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天瀑****公司 |
0.00 |
273,422.92 |
0.00 |
273,422.92 |
抵押:①徐永珍,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紫****镇新东路228.56㎡的商业用房;②王顺发、冷祥英,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紫****镇环城路714.52㎡的商业用房;③**省******集团****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16辆公路客运汽车; |
未诉 |
| 21,740,000.00 |
1,512,241.97 |
0.00 |
23,252,241.97 |
抵押:①**省******集团****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21辆公路客运汽车;②**省******集团****公司****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贵GBF651汽车;③安****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贵G03313D汽车;④沈有江、王玲,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市**新****花园B幢9单元1跃层1号211.87㎡、E幢4单元1跃层1号300.67㎡和**市**区市东****花园6幢7单元5层501号221.25㎡的三套住宅;⑤沈有望、余卫红,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市**区安紫公路(南郊)1-3层557.68㎡和**市**区市东****花园3号1-2层333.51㎡的两套住宅;⑥沈继陵、梁胜珍,抵押物为二人名下位于******车站街心花园底层铺面1层102.7㎡的商业用房;⑦沈典第,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新****花园(会所)负1-3层626.59㎡的住宅;⑧徐永珍,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紫****镇新东路228.56㎡的商业用房;⑨王顺发、冷祥英,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紫****镇环城路714.52㎡的商业用房; |
未诉 |
||
| 3 |
****集团紫**运德****公司 |
0.00 |
570,171.45 |
0.00 |
570,171.45 |
质押:****集团紫**运德****公司,质押物为6条线路合计31辆客运班线车辆的运营权; |
未诉 |
| 43,547,749.78 |
3,383,393.97 |
0.00 |
46,931,143.75 |
抵押:①**省******集团****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36台汽车;②**省******集团****公司、**陆空****公司****公司,抵押物为其所有的5台汽车; |
终本执行 |
||
| 4 |
**万****公司 |
0.00 |
5,828,912.23 |
0.00 |
5,828,912.23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22208.88㎡的8套商业用房; |
终本执行 |
| 0.00 |
1,744,698.75 |
0.00 |
1,744,698.75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3层1号11493.85㎡的商业用房; |
终本执行 |
||
| 0.00 |
2,642,469.09 |
0.00 |
2,642,469.09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37237.63㎡的12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 5 |
****酒店****公司 |
49,960,000.00 |
3,991,556.92 |
0.00 |
53,951,556.92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37237.63㎡的12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6 |
贵****公司 |
26,860,000.00 |
1,669,227.88 |
0.00 |
28,529,227.88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37237.63㎡的12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7 |
安****公司 |
0.00 |
293,592.02 |
0.00 |
293,592.02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22层1号、25层3号合计1682.43㎡的商业用房; |
已诉未执行 |
| 0.00 |
674,818.40 |
0.00 |
674,818.40 |
抵押:**万****公司,抵押物为****开发区西航路与迎宾路交****酒店22层1号、25层3号共计1682.43㎡的商业用房; |
未诉 |
||
| 0.00 |
656,546.10 |
0.00 |
656,546.10 |
未诉 |
|||
| 4,360,000.00 |
42,444.60 |
0.00 |
4,402,444.60 |
未诉 |
|||
| 8 |
**市世****公司 |
0.00 |
1,200,280.78 |
0.00 |
1,200,280.78 |
抵押;**市世****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中华北路延伸段安普7-1地块暨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世通小区(世通和府)1-4层10924.8㎡的25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49,880,000.00 |
5,861,731.34 |
0.00 |
55,741,731.34 |
抵押;**市世****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中华北路延伸段安普7-1地块暨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世通小区(世通和府)1-4层10924.8㎡的25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 9 |
****广场****公司 |
3.00 |
478,466.35 |
0.00 |
478,469.35 |
抵押:**市世****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中华北路延伸段安普7-1地块暨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世通小区(世通和府)3幢1层1号1561.13㎡、5层1号1130.62㎡、1、2幢1跃2-4号237.22㎡、1跃2-5号252.82㎡、1跃2-6号252.82㎡、1层1号141.86㎡、2号102.14㎡、3号87.61㎡合计3766.22㎡的8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19,900,000.00 |
2,338,581.66 |
0.00 |
22,238,581.66 |
未诉 |
|||
| 10 |
**市世通现****公司 |
2,979,800.00 |
184,111.66 |
0.00 |
3,163,911.66 |
抵押:**市世****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安普路交北十二号路交叉口东侧世通现代城 、黑石头村安普路暨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地块三)3幢负1层1号171.65㎡、2号69.59㎡、3号208.66㎡、3(商业)幢1层7号317.07㎡、8号79.94㎡、9号78.53㎡、10号277.27㎡、2层1号265.64㎡共计1468.35㎡的8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11 |
**市****公司 |
1,987,396.11 |
112,871.05 |
0.00 |
2,100,267.16 |
保证:康海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未诉 |
| 12 |
**中隆盛达华****公司 |
7,830,000.00 |
286,421.86 |
0.00 |
8,116,421.86 |
抵押:**中隆****公司,抵押物为****开发区纬六路与开三号路交叉口西南侧神骏生态文旅小镇1层合计2729.13㎡的75套商业用房; |
未诉 |
| 合计 |
283,997,948.89 |
43,067,856.33 |
0.00 |
327,065,805.22 |
二、资产亮点
上述债权项下存在诸多抵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其中部分抵押物所处位置优越、商业发达,交通快速便捷,基础设施完善,生活便利度高,不论是对外租赁还是自用,均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部分保证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人较多,具备一定投资价值。
三、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免责条款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及**联交所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五、**意向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六、联系方式
****
周女士,曹先生
010-****7888-757,186****6302,157****5412
**市**区北蜂窝中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