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19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519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519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56号)、《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城过境改线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8号)和《****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晋交规划发〔2026〕64号),国道519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已筹划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国道519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起点位于**县古韩镇栗家岭村北侧现G519线与北二环路相交处,路线向西南布设,经过栗家岭村后向南前行与襄九线平交,随后利用西外环路继续向南布线,上跨开元西街、运煤专用线后在王家庄村西南上跨太焦铁路、古韩大道,路线继续向南展线,途径**村、西里村,建设终点止于富垣大道平交处,而后完全利用富垣大道、长襄快速路向东延伸,路线终点止于南沟村南侧,与现G519线相交。路线全长15.955公里,项目建设里程长10.08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完全利用富垣大道、长襄快速路路段里程长5.871公里。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国道519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001。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需要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招标和采购的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专项评估、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施工监理、试验检测、重要设备材料、咨询服务等的招标或采购代理业务;
(2)承担招标和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3)提供为完成招标和采购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根据需要对委托人进行有关国家、省招投标、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的培训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招标或采购工作结束止。
2.3 服务地点:**省。
2.4 质量要求: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
(2)财务要求:2025年度或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以下项目:加急标书代写
①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②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③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④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业绩。
注:同一个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的可以分别认定。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项目只计一次,养护类项目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从业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务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供应商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运输部****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④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供应商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无行政处罚记录;
⑧供应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为供应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近五年(2021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务、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务。(注:同一个项目含施工、施工监理的可以分别认定。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项目只计一次,养护类项目不予认定)加急标书代写
造价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为供应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具备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师资格****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其他要求: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
3.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8日17时至2026年5月21日17时(**时间,下同),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com)在线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审核通过后,线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资料:(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写明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线上组织询比采购。响应文件开启方式:远程线上解密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发布。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党工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55-****295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东街64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55-****229
2026年5月18日
采购单位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单位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