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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市民休闲娱**态,提升公园整体服务品质与运营活力,规范公园湖面游乐项目经营管理,现就青逸湖水上乐园游乐项目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运营实力的单位或个人踊跃报名参与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项目概况
经营范围:青逸湖水域水上游乐项目运营,可合规开展水上乐园、轻型水上休闲体验等无动力、低能耗亲水项目;严禁高噪音、高污染及燃油动力设备,严禁开展高危、竞速、违规水上项目。
场地规模:项目经营水域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岸边配套经营区域约5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场实地踏勘为准)。配套包含岸边沙滩区、游客休息区等现有场地**,无固定建筑物,场地现状交付。
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达标后续签),自合同正式签订、场地移交次日起计算。
项目现状:场地及水域现状出租,无遗留游乐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投资购置、安装合规游乐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便民配套设施,自行完成设备年检、备案等相关手续。
02
租金及费用标准
租金底价:人民币5000元/年,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租金,价高者优先成交。
支付方式:租金按年预缴,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租金需提前15日足额缴纳,逾期视为违约。
其他费用:项目运营所需设备购置、安装、年检、维修、人员工资、水电、保洁、保险、税费、安全防护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成交承租方需在签约前缴纳人民币2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合同履约、场地设施维护、安全责任兜底等。合同期满,无违约、无设施损坏、无遗留纠纷的,全额无息退还;若存在违约、设施损毁、安全事故等情况,从保证金中抵扣相应损失,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03
承租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游乐服务、水上项目运营等相关内容;意向承租方为个人的,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失信记录,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运营实力:具备水上游乐项目运营经验,熟悉水上游**全管理规范,拥有专业运营、安保、设备维护团队,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投资、运营、管护、消杀保洁等全部工作。
信誉要求:无重**全事故记录、无行业失信黑名单记录、****经营处罚记录,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水域管理、安全生产、文旅经营、市容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公园管理方统一管理,自觉维护公园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及整体形象。
(2)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私设游乐项目、严禁违规改造水域及岸线设施,不得破坏公园绿化、景观及公共设施。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安全救生设备、警示标识、防护设施,制定完善的安全运营、应急救援、防汛防溺水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排查、员工安全培训,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经营期间全程做好水域保洁、垃圾清运、水质维护工作,保持湖面干净整洁,杜绝水体污染,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责任、民事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游乐项目收费标准需明码标价、公示上墙,合理定价、诚信经营,杜绝乱收费、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04
报名及评审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 — 2026年5月22日。
报名地点:**市亲民路2****管理局大楼一楼)。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踏勘时间: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需提前与我方预约,我方不另行组织集中踏勘。
5.竞价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到场参与竞价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05
特别约定
本次招租仅租赁项目经营权及指定场地水域使用权,公园原有公共设施、绿化景观、公共区域归我方所有,承租方仅可合理使用,不得侵占、损毁、改建。
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项目经营权,不得利用项目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经营权,追究违约责任。
****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动、市政工程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合同,双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剩余租金按实际经营天数据实退还。
项目所有游乐设备、运营方案需经我方及相关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未合规备案、未验收合格不得擅自营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我方拥有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罗建军
联系电话:0953-****448/ 189****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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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